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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互联网管理相关规定,即日起在微信朋友圈内分享的域名,请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ICP备案,以避免分享频率受到限制。
A:微信公众号图文消息的域名是已备案域名:qq.com。因此,公众号发的图文消息不受此次调整影响。
A:未备案一级域名一天分享朋友圈将不能超过一定次数。
A:未备案域名,分享超过一定次数后,再分享内容将仅自己可见。
A:已经备案后的域名不受到此政策影响,但是已备案域名还需遵守微信其他运营规则。
Q:公众号阅读原文或编辑文案中插入了网址需要备案吗?
A:阅读原文或文中插入的网址没有强制备案要求。若用户点击此网址后并将其分享到朋友圈,需遵循备案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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